光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光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的委托,就光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测绘项目
1.2、采购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32号
2.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服务地点:各标段指定地点
2.2本项目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计10个标段。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权资格以标段为单位。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项目标段划分表
标段 | 服务名称(地点) | 服务内容 | |
第一标段 | 航拍服务(全县国土面积) | 航拍并制作DOM等 | |
第二标段 | 测绘服务 | 十里、寨河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服务等 |
第三标段 | 孙铺、仙居 | ||
第四标段 | 弦山(含商务中心区)、文殊 | ||
第五标段 | 罗陈、北向店、马畈 | ||
第六标段 | 殷棚、南向店、晏河(含净居寺风景名胜管理区) | ||
第七标段 | 槐店(含官渡河产业集聚区)、泼河 | ||
第八标段 | 紫水、斛山 | ||
第九标段 | 白雀、凉亭、砖桥 | ||
第十标段 | 管理系统数据合库服务 | 建立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登记系统并进行各标段数据库合库,形成全县完整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管理系统(含管理系统软件购置) |
注:各标段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3本项目服务时限要求:第一标段2015年6月20日前完成,第二至第九标段2015年11月30日完成,第十标段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4质量标准:经省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第一至十标段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特定资格及要求
航拍服务标段(第一标段)
(1)具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航空摄影和乙级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资质;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测绘服务标段(第二至九标段)
(1)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地籍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
(3)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测绘服务经验(以中标合同原件为准);
(4)项目结果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技术标准(NY/T2537-2014、NY/T2538-2014、NY/T2539-2014);
管理系统合库服务标段(第十标段)
(1)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自2012年以来具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管理系统合库服务经验。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承诺,保证服务期间常驻现场。
3.4投标人具有光山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介绍信(开具介绍信须携带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测绘资质原件、本人身份证到光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办理,以上资料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5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3.6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体现公司、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名称)。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9日至2015年5月27日在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企业年度报告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特定资质、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银行开户许可证、光山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项目介绍信。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投标人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只作为留存,不负责审查和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在开标前七天从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
5.2、投标保证金的查收、验证是否有效、退还由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5年6月9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7. 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光山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5514239988 电 话:0376-6173886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