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毕店镇张心一村等五个村补划基本农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唐河县毕店镇张心一村等五个村补划基本农田项目已由唐政【2015】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唐河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唐河县毕店镇张心一村等五个村补划基本农田项目
2.2项目编号:thggzygcjy-2015-033
2.3建设地点:唐河县毕店镇赵庄村、大姚岗村、靳岗村、张心一村、张延令村等五个村;
2.4项目规模:建设规模约393.79公顷;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标段:唐河县毕店镇赵庄村、大姚岗村、靳岗村、张心一村、张延令村部分道路新修、进地桥涵、新打机、井房、设备安装等工程;
第二标段:唐河县毕店镇赵庄村、大姚岗村、靳岗村、张心一村、张延令村部分道路维修及新修、进地桥涵、新打机、井房、设备安装等工程;
2.7计划工期:30日历天/标段;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关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自取得高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务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近一年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6投标人 2011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2个(含)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人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最终只能中1个标段,如果投标人是2个及以上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选择投标报价高的标段中标。
3.9 根据《河南省土地整治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细则》规定,投标人信誉度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降为B级及以下的或处于“限入”处罚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等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前登陆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thggzy.cn)进行会员入库注册,完善诚信库各类信息。详细流程请按照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投标会员库的公告》的要求进行注册。各潜在投标人入库上传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并对其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投标人入库备案资料只作为报名时审核,并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
4.2报名时间:2015年05月19日上午10:00至2015年05月25日下午17:30。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5月20日上午8:00至2015年05月27日下午17:30,网上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详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试行项目网上报名的通知》附件1。
4.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注明所投标的项目和标段,未按以上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报名企业属无效报名。
户名: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唐河支行
账号:1714 0235 0904 9010 81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6月10日上午9:00整
地点: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唐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7-68517171
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0377-68513299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65996996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