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房区平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房区平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房区平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HFGC20150027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一.项目名称:平房区平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HC-HFGC20150027
三.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四.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
五.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七.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并登记备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二级(含)以上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8)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本单位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起前三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18日 15:48 至 2015年05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建设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起至2015年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哈尔滨市建设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建设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二级建造师)本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经过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佐证材料,近三年指2012年05月18日至2015年05月18日之间)及项目班子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工长、质检员、造价员、安全员)的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原件;外省企业须到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入省备案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此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及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霞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29639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艳华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