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民政局老年公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民政局老年公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局发改文【2015】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民政局,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及安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民政局老年公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货物采购及安装项目
2.2 招标内容:外挂式观光电梯2部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
2.4 交货地点:萝北县宝泉岭管理局老年公寓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备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制造、安装和维护A级资质。投标人必须为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必须具备完整的安装维保体系(具备安装资质B级以上)。
3.2符合《招标投标法》第26条的规定(《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7、报名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7.2报名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投标人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本项目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3开标时间:
7.4招标文件售价按现行相关标准执行,售后不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嵩山路19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51-51933882
日期: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