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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和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关于伊滨区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8 16:16: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和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的委托,就伊滨区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伊滨区垃圾中转站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HNSX-【2015】-LY-01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标段划分:
Ⅰ标段: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采购内容:移动式垃圾压缩设备1套;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密封式垃圾车1辆;
Ⅱ标段: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采购内容:分体式垃圾压缩设备1套;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辆;密封式垃圾车2辆。
2.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合法生产或销售采购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制造商必须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许可的专用汽车生产或汽车改装资质;
(4)所投车辆必须通过3C认证,符合有关车辆及特种车辆的国家标准,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公告和免税证明;
(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采购设备的及时供货、安装能力、快捷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销售业绩和财务状况;
(6)投标人在洛阳地区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
(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类似业绩;
(8)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直接授权的代理商(所投产品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生产厂家本身或其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所投车辆的3C认证、国家发改委公告和免税证明、至少提供2份2012年以来相关业绩证明(需提供相应的合同)、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报名地点:洛阳市洛龙区正大国际广场6号楼20层2020室;
4.4、招标文件费用:每个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6日上午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南200米大为.玖朝10楼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洛阳市撤村并城规划建设办公室和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676995/18638856611
招标代理: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379-69921899/13007559015
邮  箱:hnsx1504@163.com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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