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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排爆反恐装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1-28 11: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排爆反恐装备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排爆反恐装备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全力维护我市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太原市公安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增配反恐排爆装备。

  3、招标内容及采购预算:共五包。第一包:排爆服(进口)(2套)、第一包预算合计:920,000.00;第二包:基地台(1套)、第二包预算合计:60,000.00;第三包:警用制式雨衣(300套)、第三包预算合计:64,800.00;第四包:攀登包(8),抓捕网(4套),频率干扰仪(1台),反监控提取装置(1套)、第四包预算合计:458,000.00;第五包:对讲机电池(50块),对讲机电池(50块)、第五包采购预算合计:36,500.00元。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4、招标编号:2016(2015)-15-23-G

  5、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服务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第一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V50的检测报告(V50值是防爆性能的测试值,即在50%爆炸碎片炸穿防爆装置时的速度值,数值越大防爆性能越强)包括头盔、前胸、腿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向使用单位提供产品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有效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投标人交货时必须提供进口报关单。

  (8)第二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工信部《型号核准证》。

  (9)第三包根据公安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服装生产实行招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公通字【1999】78号)和公安部令《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57号)的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在《2011年度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及之后相关增减文件规定的生产企业范围内,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雨衣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公安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10)第四包抓捕网、频率干扰仪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2014年之后同规格型号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时携带原件。抓捕网检测内容:质量、网目长度、缓冲层厚度、抛撒面积、有效作用距离、安全性。频率干扰仪检测内容:覆盖频率、每个信道的功率。

  (11)第五包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电磁兼容检测报告。检测内容:电磁骚扰检测、抗扰度检测。

  (12)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生产或经营该投标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28日至2016年2月26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一经售出不予退、换)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6年3月16日 上午 08:00—09: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3月16日上午09: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开标室

  8、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投标人对采购有关事项(包括: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1、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在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免费登记备案。

  1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太原市桃园三巷35号             邮编:030002

  联系人:刘 勇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莎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二、三、四、五包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49号     邮编:030021

  联系人:韩警官                        联系电话:13834539696

  13、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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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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