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公园孙永勤铜雕工程设计、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8 16:42: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滨河公园孙永勤铜雕工程设计、施工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BOAOZB15117101
采购人名称: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384900
采购联系人:周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7305558/9 0314-256108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民族英雄孙永勤铜雕的设计、施工及安装,包括:方案(含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施工及安装、项目工程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用途:承德市滨河公园景观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滨河公园
工期要求:8月25日前雕塑制作完工,并塑立在已确定的选址处。8月28日前做好雕塑周边环境建设,确保8月31日之前顺利举办铜像揭幕仪式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雕塑设计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设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主创设计师须提供:①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的会员证;②全国城雕委颁发的城市雕塑创造设计资格证;③由其设计、制作的大型写实人物雕塑创作业绩。投标单位主创设计师须全程参与雕塑的设计、创作、铸造、建造安装等过程;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应职称证;
5、投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
后续服务;
6、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相关部门出具);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
8、本项目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后续服务承诺、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
称、地址及电话。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地市链接到承德市供应商库栏)。以上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 5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西大街天泽嘉园B座6单元918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6月11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 年 6月11日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承德市建设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 芳
联系方式:0314-2561088 18631436909
传真电话:0311-6730555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305558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承德市政府采购网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BOAOZB15117101
采购人名称:中共承德市委宣传部
采购人地址:承德市双桥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4-2384900
采购联系人:周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西路100号,紫金大厦24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7305558/9 0314-256108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民族英雄孙永勤铜雕的设计、施工及安装,包括:方案(含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施工及安装、项目工程的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用途:承德市滨河公园景观工程
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市滨河公园
工期要求:8月25日前雕塑制作完工,并塑立在已确定的选址处。8月28日前做好雕塑周边环境建设,确保8月31日之前顺利举办铜像揭幕仪式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雕塑设计能力,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雕塑设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主创设计师须提供:①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的会员证;②全国城雕委颁发的城市雕塑创造设计资格证;③由其设计、制作的大型写实人物雕塑创作业绩。投标单位主创设计师须全程参与雕塑的设计、创作、铸造、建造安装等过程;
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应职称证;
5、投标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
后续服务;
6、投标人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相关部门出具);
7、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
8、本项目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后续服务承诺、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填写时请注意按照招标公告修改代理机构名
称、地址及电话。下载办法为: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地市链接到承德市供应商库栏)。以上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 5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承德市西大街天泽嘉园B座6单元918房间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投标截止时间:2015 年6月11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 年 6月11日9时00分
开标、评标地点:承德市建设工程建设和公共资源招投标综合交易管理中心
项目联系人:刘 芳
联系方式:0314-2561088 18631436909
传真电话:0311-6730555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7305558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政府采购网、承德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