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广域网链路、互联网光纤链路租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通过公开招标采购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广域网链路、互联网光纤链路租赁项目。本项目分为5个包,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LZL-2015-05
二、招标人名称: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内容及分包:
第一包:广域网链路主链路包,编号XLZL-2015
第二包:广域网链路备链路包,编号XLZL-2015-05B。
第三包:涉税互联网链路包,编号XLZL-2015
第四包:办公用互联网链路包一,编号XLZL-2015-05D。
第五包:办公用互联网链路包二,编号XLZL-2015-05E。
投标人应当同时投5个包,且每包投标价格应当在预算范围内。否则,采购人将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
投多个包的应当合并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的包号。
五、采购用途:自用
六、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地方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地网ISP经营许可证;
7.2基础通信网络链路能够覆盖到四川省内所有市(州)。
七、供应商家数计算和关系投标人限制
本项目每个包都应当有3个及以上的投标人。如1个投标人同时投多个包,可以分别计算为该包的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八、资格审查
本项目在评标时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九、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只提供光盘)于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天09:30—16:30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1206号办公室领取(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书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与领取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授权代表与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资格不得转让。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必须同时进行备案登记,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份(光盘),售后不退,在投标时缴纳。不缴纳的,招标人不接收该投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当根据投标情况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成都市内采取银行转账形式,成都市外采取电汇凭证形式。
十二、投标地点:四川省国家税务局4楼会议室
十三、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十五、采购人: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成都市滨江东路266号
联系 人:高义雄(商务)、吴永智(技术)
联系电话:028-86734213、028-86724605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