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省水利水电质监中心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质量抽检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省水利水电质监中心委托,就面上水利项目建设质量抽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50513-0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1 | 2015年面上水利项目建设水库工程质量抽检 | 1.0 | 次 | 60.0 | 水库工程质量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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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5年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抽检 | 1.0 | 次 | 60.0 | 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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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5年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堤防海塘工程质量抽检 | 1.0 | 次 | 80.0 | 堤防海塘工程质量抽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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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若组成联合体形式申请投标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明确牵头人和其他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并分别对各项工作进行报价,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2)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授权联合体的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采购人联系,负责全面履行合同。(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九.开标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杭州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01358327200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介绍信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有)。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需提供对应原件备查。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天,潜在投标人均可和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潜在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4、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项,一家投标单位(或一个联合体)可以同时投全部三个标项,但最多中两个标项。如前两个标项都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标项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定标顺序首先为2015年面上水利项目建设水库工程质量抽检、其次为2015年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和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质量抽检、最后为2015年面上水利项目建设堤防海塘工程质量抽检。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
传真:057186587317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308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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