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5-1342-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综合楼及三通一平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GW2015-1342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环境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前台电话:0592-2230888) |
采购项目名称: | 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综合楼及三通一平工程监理 |
来源: | 非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综合楼及三通一平工程监理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可以是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报表); (三)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提交从税务机构网上下载的依法缴纳税收情况证明; (四)投标截止近三个月内有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证明专用章,或者提交从社保机构网上下载的社保缴交情况证明;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二)投标人必须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
采购文件售价: | 人民币200元/套,邮寄费到付。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06-08 9:30 |
答疑会、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经办人: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
其他: | 购买采购文件费用及缴交投标保证金和服务费请汇入此账号: |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