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野县财政局博野县2015年南小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翔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博野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博野县2015年南小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博野县2015年南小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BXJ2015012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博野县2015年南小王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18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22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文本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博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产品的生产供应、综合服务良好的厂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的有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许可批件》;
3、具有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单位须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2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供货安装培训、综合服务良好的厂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3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准入手续。
4、投标单位须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4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外埠企业须提供进冀备案准入手续。
4、投标单位须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5标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在合法经营范围内且具有良好信誉与供货能力;
2、投标单位应具备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林木种苗经营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凤然 邸仁龙
项目联系电话:0312-3025316 151762599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博野县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博明中路2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杨志辉 0312-832255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翔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程凤然 邸仁龙 0312-3025316 15176259920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1616号九州商务中心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