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鹤城镇三江村路灯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6-01-18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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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鹤城镇三江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资溪县鹤城镇三江村路灯采购(招标编号:JXZH-GK-2015-106-2)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项目内容、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本年度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
1 | 太阳能路灯 | 65套 | 20万元 | 见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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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须具备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所投灯具、电线及时间控制器和断路器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特别提醒:开标时必须提供第2-3项原件,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与所提供原件资料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 (5)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3.报名方法: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即视为报名,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时需携带CA数字证书)。资料费300元/份(不退)在开标前现场缴纳。
4.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人民币肆仟圆整。投标企业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账户)转入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帐户。
5.开标地点:江西省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资溪县建设中路65号附近)。(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
6.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16日上午11:00 时(北京时间),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溪县鹤城镇三江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邱主任:13979453427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华苑新区2号楼三单元1405#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794-8225551? 18679416857
注:各投标单位在制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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