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人民法院增容配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开平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开平市人民法院增容配电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开平市人民法院增容配电工程招标(招标编号:KPCG2015-046)。
2、用途:增容配电建设需要。
3、数量:一项。
4、简要技术要求:增容配电工程。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45个日历日内整体工程正式交付使用并试运行。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以上资质,且施工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电工进网作业资格证;
4、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应当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6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自行支付邮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副本);
4、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中心核对。我中心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五项的复印件和第6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1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10: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3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开平市长沙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开平市东兴大厦4楼(开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采购项目联系人:何乐斌/孙可
联系电话:0750-2266271/0750-3503826
传真:0750-2277110/0750-3503827
开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