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招标公告
汝南县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汝南县畜牧局委托,对汝南县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5】30号
2.招标需求: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不超过五个供精单位。种公猪品种及精液质量参数要求见下表:
种公猪品种要求 | 供精的种公猪品种为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 |
精液质量要求 | 精液质量参数要求符合种猪常温精液国标GB23238-2009 |
供精期限 | 一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精单位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2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3.4供精单位应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5《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的精液生产;
3.6供精单位建设应符合农业部畜牧业司《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要求,有必备的精液生产、检测、保存和运输条件,并有相应的人工授精服务网点,且证件齐全;
3.7优先选择独立建站且符合条件的种公猪站为供精单位,种公猪站必须独立成区;
3.8供精单位种公猪存栏应在30头以上(种公猪必须来源于省一级以上种猪场,或参加全省种猪联合育种的种猪场,并能够提供引种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明、检疫合格证明、三代系谱资料、公猪的生产性能测定成绩及发票),其中80%以上有性能测定成绩(评估优良)及发票;至少有一名获得国家资格认定的家畜繁殖技术人员。
3.9在禁养区或城市建设规划区之内的种公猪站不得参与投标(提供由供精单位所在地政府出具的证明)。
3.10为保证投标单位所提交供精材料数据的真实性,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投标承诺书(格式自拟),并保证以上所提供资格要求材料数据真实有效(否则,自动终止中标资格);
3.11采购人将根据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供精材料数据组织有关人员核实后发放补贴金额。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至 2015 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时 30分 ,下午 15 时 00分至 17时 30分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进行报名,同时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家畜繁殖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投标承诺书、供精单位所在地政府出具的非在禁养区或城市建设规划区之内的公猪站证明、无行贿犯罪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一套)。
注:报名时对投标人资格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开标时将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帐户转入到指定帐户(详见招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汝南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电 话:0396-8042880 电 话:0396-8055618
采购人:汝南县畜牧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人:范先生
电 话:0396-3703376 电 话:1383963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