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扶贫生态移民安置项目(县体育公园周边地块)公开选择意向投资人项目招标公告
为确保凌云县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顺利实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经政府审批同意,招标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标以选择投资人建设凌云县扶贫生态移民安置项目(县体育公园周边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凌云县扶贫生态移民安置项目(县体育公园周边地块)公开选择意向投资人项目
1.2项目编号:GJZX-2015-199
1.3招标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1.4 项目地点:凌云县体育公园周边A-1、A-2、A-3及阳森公司、体育馆北侧等5个地块。
1.5 项目规模:总投资约2亿元人民币;用地面积约105.08亩(其中A-1地块约31亩、A-2约32亩、A-3约14亩、阳森公司地块约15.3亩、体育馆北侧地块约12.78亩)。单个地块要求一次性投资开发建设,最终以出让红线为准。
1.6 资金来源:投资人自筹。
1.7项目开发模式:采用政府指导和监督,以市场化运作模式,引入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综合开发限价房和商品房。开发合作单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本项目用地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开发权。
1.8规划设计主要技术指标: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安置项目建设的出让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容积率≤2.5。前述指标及其他规划设计指标最终以审批通过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为准。
1.9项目开发质量标准:应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建设;住宅的建筑质量标准应不低于商品房小区住宅的建筑质量标准;小区环境配套设施应按统一标准建设;所有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均达到合格标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2.2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级资质,具有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近三年内(2012年至今)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3近三年(2012年至今),有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含5万平方米)城市房地产项目开发业绩和经营、管理经验。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注明项目名称)方式递交至:开户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民族大道东分理处,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
4、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
4.2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23室。
4.3投标报名所需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9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 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云县泗城镇新秀路凌云县政务中心办公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百色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http://jgw.baise.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凌云县前进路122号
联系人:王权,联系号码:0776-7612038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323室
联系人:邓媛媛 电话:0771-5848090
招标人:凌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