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3年期供货资格的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委托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投标人就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3年期供货资格提交密封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22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1. 项目编号: cmfszb-2015025
2. 项目名称: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3年期供货资格
3. 采购标的名称及技术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技术参数 | 协议供货期限 | 单个品目投标最高上限 |
01 | 警务辅助人员服装和装备3年期供货资格 | 详见服务需求 | 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 | 单个品目投标最高上限:(详见服务需求)单个品目投标报价高于单个品目投标最高上限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
1、超过项目规定的单套工作服上限价将被拒绝。
2、如投标人在响应报价时出现缺漏的分项或数量,则视为已包含在本项目的合同价内,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2011式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企业证书》;
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二、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售。
1.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l 投标报名申请公函原件(格式自定,内容至少包括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意向表达,不提供虚假隐瞒材料,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公章);
l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套;
l 《2011式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授权生产销售企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套
l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原件。
有兴趣的投标人代表可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到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电话:0757-86257577。
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22日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三、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06月05日14:30~15:00(北京时间)
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5日15: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六、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
七、有关此次采购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采购人电话:(0757)88828574-85083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城75街区北约商厦521、522A
电 话:(0757)86257577 传 真:(0757) 63862721
联 系 人:梁小姐、陈先生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