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兴业县行政区域室外配套工程(项目编号:XYCG201542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兴业县行政区域室外配套工程已由兴业县发展和改革局兴发改规﹝2011﹞29号、﹝2011﹞48号、兴发改规﹝2011﹞49号、兴发改规﹝2011﹞50号、兴发改规﹝2011﹞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业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兴业县行政区域室外配套工程
项目编号:XYCG2015423
建设地点: 兴业县城区
建设规模:本工程分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路灯工程、园路铺装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3878397.23元
要求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
招标范围: 本工程分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路灯工程、园路铺装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
标段划分:不划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5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期间内取得并在报名时递交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
3.6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施工单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方式:由专职投标员及拟派项目经理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和社保部门出具的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6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上述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前来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等材料)售后不退。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0 分,地点为: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兴业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www.ylctc.com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兴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兴业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0775-3765007
兴业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0775-3765088
招 标 人: 兴业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兴业县石南镇 地 址: 广西玉林市广场东路269号
邮 编: 537800 邮 编: 537000
联 系 人: 罗工 联 系 人: 林海、陈雪海
电 话: 0775-3769730 电 话: 0775-2665856
传 真: 0775-2685358
开户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玉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玉林玉东支行
帐 号:20405101040004811
2015年5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