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总队医院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武警河南总队医院的委托,就武警河南总队医院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生产或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武警河南总队医院设备购置项目
2.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2.5交货地点: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2.5采购内容:
标段 | 内容 | 数量(台/套) |
1 | 中央监护系统及多参数监护仪(1拖16) | 1 |
2 | 运动平板 | 1 |
3 | 自体血液回收机 | 1 |
4 | 低温灭菌器 | 1 |
5 | 多参数颅内压监护仪 | 1 |
6 | 开颅动力系统 | 1 |
7 | 手术头架系统 | 1 |
8 | 头圈牵开系统 | 1 |
9 | 免疫组化染色机 | 1 |
10 | 冰冻切片机 | 1 |
11 | PACS系统项目软件部分 | 1 |
12 | PACS系统项目服务器、存储部分 | 1 |
13 | 1 | |
14 | 数字化病案管理系统 | 1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1-10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涉及医疗器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第11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涉及计算机软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代理商投标需厂商授权项目委托书(原件);投软件产品具有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厂商具备ISO9001和ISO13485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软件厂商须在国内有成熟的研发队伍,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开发和修改,负责与医院现有其他信息系统的接口开发;投标的软件产品必须具有全套的中文操作界面;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3.第12-14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经营范围涉及计算机软件),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4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生产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5本项目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提供的资料
4.1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4.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或法人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4.3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证件除原件外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5年5月15日~ 5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
2、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路109号黄河勘测设计研究院院内西楼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3楼3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联 系 人:朱先生 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37115559 13663828566
招标代理: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人 :吕先生
联系电话:0371-66020185
联系传真:0371-66028583
电子邮件:zdoffice@126.com
监 督 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359250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