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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那良镇中心幼儿园“公建民营”办园项目采购(XZZBF1504078A)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4 15:5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受防城港市防城区教育局委托,拟对那良镇中心幼儿园“公建民营”办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良镇中心幼儿园“公建民营”办园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XZZBF1504078A

二、项目内容那良镇中心幼儿园“公建民营”办园项目采购是指防城区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并投资兴建的公办幼儿园,按照国家幼儿园标准进行建设,由教育主管部门委托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

那良镇中心幼儿园,座落在那良镇中心小学西南面,占地面积约24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362.65平方米,含幼儿园活动室、休息室、食堂等教学、办公及生活用房;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给排水工程皆已建好,园区通水通电,设置12个教学班;防城区 “公建民营”幼儿园实行公建民营形式办园,实行管办分离,区教育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将定期对幼儿园的园务管理、办园质量、安全工作、财务工作等进行检查,督促其规范办园。幼儿园的收费标准按防城区物价局核发的收费文件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精神,主动接受招投标机构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幼儿园办园资质,且具有二年(含二年)以上学前教育办学经验(办园文件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2013年3月1日前批复);

3.办园期间无违法办学记录及年检不合格的情况,其中园长必须具有幼儿教师资格,有一定的学前教育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良好的教学业绩,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8月1日后出生);

4.投标人在社会有良好的诚信度,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须提供辖区检察机关证明原件);

5.投标人必须为实际承办人,不得挂靠投标,中标后也不得转让,否则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投标人单位参加报名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3)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或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拟任园长的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园长必须具备条件:具有大专学历,接受过自治区幼儿园园长培训,有上岗证和教师资格证,具备至少2年以上的学前教育管理经验,经验丰富、能力强,教育理念新,所举办或管理过的幼儿园能贯彻执行幼教法规,实行科学保教,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口碑,在幼儿园管理或幼儿教育方面荣获过奖励,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的奖励)。

(5)社会有良好的诚信度,无违法违规犯罪记录(须提供辖区检察机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所有原件现场核查,核查通过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办公室(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长岛八百里上城六栋二单元1102号房)购买招标文件,售价250/份(不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6月3日15:30前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会议室(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长岛八百里上城六栋二单元1102号房)递交,逾期送达不受理。

六、截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6月3日15:30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会议室(防城港市防城区防钦路长岛八百里上城六栋二单元1102号房)截标,开标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七、现场勘查

    建议投标人自行对园区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和检查,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承办合同所需的各种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八、有关要求

1. 承办协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

2. 中标人应按承办方案做好各项开园准备工作,保证2015年9月1日开学。中标人主动放弃中标权,应承担违约责任,招标单位将没收其投标(信用)保证金,中标权将转给报价次高的投标人,依次顺延。

3. 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若要改变结构,需报防城区教育局批准,不得有开办幼儿园以外的其它用途。中标人的装修方案须报招标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4. 承办期间,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须限期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招标人将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办学资格,承办关系自动终止,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予以全额赔偿。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投标人应于201552117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等形式交到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防城港分行金港支行

银行账号:2107570209300021216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 工            邮编:538001

联系电话:0770-3290261           传真:0770-3290261

十一、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郑云辉          联系电话:0770-3272916

钟永明          联系电话:0770-3274967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gxxzxmgl.cn(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

 

 

                                                                广西翔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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