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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远市人民医院10KV线路迁改工程)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4 16:11: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清远市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QYYW2015017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10KV线路迁改工程

三、采购预算及报价

3.1、本项目采购预算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及基本预备费)为:捌拾捌万玖仟伍佰壹拾叁元整(¥889513.00元);

3.2、投标报价分为可竞争费用和不可竞争费用部分组成。

3.2.1、可竞争费用部分是指不可竞争费用部分之外的项目,由投标人按规定的范围(费率)自主报价,但不能低于成本;

3.2.2、不可竞争费用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及基本预备费,该费用直接按工程量清单的数额报价,不得变更

3.2.2.1、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土建):¥1160.00元;

3.2.2.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安装):¥648.00元;

3.2.2.3、基本预备费:¥8807.00元。

四、采购信息

4.1、采购内容:线路迁改配电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数量:一宗

4.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竣工。

4.4、付款方式:

4.4.1、现场完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额的70%;

4.4.2、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结算文件经第三方审核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5%;

4.4.3、工程总额的5%作为保质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单位人员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2月份或之后】。

5.3、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4投标人必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

5.5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5.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为该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5.8、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21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05月15日至2015年05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窗(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南大厅)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副本;

7.2.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5.4、5.5、5.6、5.7点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7.2.5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2.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报名登记的被授权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3日15时0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3日15时00分。

9.2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十、现场考察时间、地点

10.1. 现场考察时间:2015年05月22日,上午9:00至10:00,过时不候。

10.2.现场考察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项目现场。

10.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小姐 0763-3385662。

10.4、投标人必须安排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踏勘,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投标人未按时参加现场踏勘或者未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现场踏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现场踏勘确认书》上盖章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资格审查条件之一。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1.1、联系人:陈小姐。

11.2、电话:0763-3385662。

11.3、传真:0763-3374779-824。

11.4、地址:清远市半环北路28号嘉馨商务名苑14层。

十二、采购人信息

12.1、联系人:刘先生

12.2、电话:0763-3113783

12.3、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路B24号。

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投标人须于2015年06月02日17时30分之前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44001760307053006440-2001

    汇款备注:政府采购QYYW2015017

注:1、项目技术、商务要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天”,“时间”指“北京时间”。

3、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之“第三部分政府采购规范文本”之“第三章 质疑投诉文本”之“一、质疑函”的格式和有关质疑的规定进行。质疑函应当署名,若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若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清远市益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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