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THJK-2015HW-01】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THJK-2015HW-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试剂协议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9.584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中标人 数量 |
一 | 临检试剂 | 一批 | 208658.6 | 1家 |
二 | 微检试剂 | 一批 | 429720.4 | 1家 |
三 | 化检试剂 | 一批 | 57467 | 1家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包一和包二需要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体外诊断试剂的经营范围的;
3、包三根据《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需要有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4、供应商为具有投报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资质证明的厂家或代理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至(3)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15日9时起至 2015年6月3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到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5年6月 4 日上午9:30 时(注 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6月4日上午9: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楼E室。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天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电话: | 020-62313760 | 电话: | |
传真: | 020-62313719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9号高盛大厦8E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员村四横东路13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
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体育中心支行 | | |
帐号: | 44001382203052502139 | | |
广东华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