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轮出县级储备粮出售(重)招标公告
2015年轮出县级储备粮出售(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我公司受田林县储备粮管理公司委托现就《2015年轮出县级储备粮出售(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年轮出县级储备粮出售(重);
项目编号:GXBSZC2015-G1-2272-XY(重);
二、项目内容:本项目出售2012年县级储备粮(稻谷):1042800公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出售货物一览表》。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是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出售货物的单位,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四、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和地点: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6年1月 11日至2016年1月15日(正常工作时间)到广西信永工程咨询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招标部)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5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编号、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⑵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内页复印件(经营范围有粮食销售内容的);⑶有效的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⑷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⑹如为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⑺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报名期间内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备注:如已更换成“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时不需再单独提供上述第(3)、(4)项材料)。
4.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齐全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否则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至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色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158 5750 2819。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2月1日15时00分整前来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会议室)递交,逾期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2月1日15时00分整在广西信永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百色分公司(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会议室)开标。
八、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九、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世乐
联系电话:0776-2660682、18007768775 传真:0776-2660690
地 址:百色市中山二路19号欧艺大厦十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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