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类项目东明镇高庄村、北苏村交通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卢氏县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类项目东明镇高庄村、北苏村交通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类项目东明镇高庄村、北苏村交通道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招标人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受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2014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基础设施类项目东明镇高庄村、北苏村交通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LSXZTBJYZXGC(2015)28号
2.3工程概况:
一标段:建设水泥路2394米,其中:x029至青龙寨4米宽540米、五区至后村3.5米宽767米、六区至前村3.5米宽223米、x019至西村3.5米宽98米、龙严山庄至祁寸4米宽766米。
二标段:建设2.5米宽水泥路3673米、管涵1道。其中:崖底至南洼2355米;后沟至房背后84米;八组至后壕54米;林家湾九组至十组660米;老坟槽至学校120米;皂角树洼至一组圆上400米、4米长0.8圆管涵1道。
2.4建设地点:一标段建设地点为卢氏县东明镇北苏村;二标段建设地点为卢氏县东明镇高庄村。
2.5计划工期:一、二标段均为 15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企业无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月14 日至 2015 年 5 月20 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卢氏县住建局五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 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公章、A4规格纸张)。开标时,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上有效证书原件进行资格评审。
另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用于招标人到当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使用。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一、二标段均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注:银行转帐以到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6 月 11 日 上午9 时 3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曲冉 联 系 人: 王辉 李云龙
电 话: 13903987787 电 话: 0398-319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