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智能卡口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平房区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智能卡口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XHTC-HW-2015-260;
二、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视频资源共享平台建设项目智能卡口系统采购;
三、招标内容:智能卡口相机及配套镜头、平台系统等一批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70万元人民币。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三年。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3、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所需求货物的营销,并且系统均为自主知识产权,且通过相关权威检测部门有效期内认证,认证包括: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认证、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认证(具体系统需具备相应的认证,详见招标文件);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类似项目供货经验泛指: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相关的安装、调试、维护能力;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须到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类似供货经验的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经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报名时间:自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获取费用:500元/套,售后不退
九、发布公告媒介: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友协大街98号
联系人:姜雪
联系电话:0451-86556739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开原街甲33号
项目经办人:王子瑶
电 话:0451-82370297
电子邮箱:xhzb82370297@163.com
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