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2015-2016年度预算单位印刷服务类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2015-2016年度预算单位印刷服务类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FG0064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2015-2016年度预算单位印刷服务类协议供应商资格采购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每年约16万元,2年约32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内容:评选出3家印刷服务类协议供应商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2.服务资格有效期:合同签订后2年。
3. 本次招标的服务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内容进行投标。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5月14日起至2015年5月21日)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即: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按实际年份提供);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第六部份提供的投标人简介格式如实填写《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投标人须具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有独立印刷(或含广告设计)等能力;
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起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复印件无效);
5. 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5月14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递交时间:2015年6月4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止;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15时00分;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6月4日15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十二、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064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
采购联系人: 林先生
采购人电话:0760- 8889683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0-88361915,0760-88230132(前台咨询);
传真:0760-88383654;
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编:528400;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