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陇西县政府采购办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对陇西县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前来参加。
1、招标文件编号:LXZC---2015NO.020
2、招标内容:
陇西县检察院办案装备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台式电脑35台,打印机10台、复印打印一体机11台、照像机5台、移动硬盘80块、48口路由器1台、笔记本电脑15台、保险柜3个等。(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提供经有效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所属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
3.5供应商必须是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经销商;授权代理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出具的授权函;
3.6注册地检察机关当月出具自报名之日起有效的近3年行贿犯罪纪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5月15日至2015年5月21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30分,下午 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陇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陇西县长安路北侧)。
4.3投标单位申请人携带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文件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5日11时整(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陇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2015年6月5日15时整,在陇西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陇西县检察院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18609329288
地 址:陇西县长安路北侧
采购代理机构: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陇西县财政局二层
联系人: 徐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18009325678 18993236931 (0932-6628131)
传 真:0932-6622715
陇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