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垂直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就垂直式垃圾压缩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NDL2015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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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独立法人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截止之日前2个月内各级各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均有效。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3、本次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2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大厅(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4楼)/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收标区(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楼)
九.开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苍南县灵溪镇环保大厦4-5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4楼大厅电子公告牌指示为准)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6000.00
交付方式:电汇/银行转帐(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苍南支行
银行账号:120328402920021584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b)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层1701室,联系人:张女士、陈先生,联系电话:0571-8533129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9867927。
4、《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采购人:苍南县灵溪镇人民政府,地址:灵溪镇江滨路,联系人:曾先生,联系电话:0577-64832496。
7、集中报名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先生13695715306。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昌军、谢武剑
联系电话:0571-85830297,1385711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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