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木兰县新民镇新合村七间房屯农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
项目名称:木兰县新民镇新合村七间房屯农桥项目
项目类别:公开招标
1.本项目“木兰县新民镇新合村七间房屯农桥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新民镇新合村委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修建农道路桥1座,结构为2跨,长度为
2.4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5建设地点: 木兰县新民镇新合村七间房屯
2.6建设工期:2015年5月至2015年11月
2.7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上述工程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7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贰级及以上对应资质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建造师且亲自到场报名)的二代身份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拟派建造师至少近三个月(2月-4月)的社保流水明细;外省企业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4.3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截至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上发布。
7.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木兰县新民镇新合村委会
地 址:木兰县新民镇新合村
联 系 人:巩国军
联系方式:187242077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成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
联系方式:0451-82382743
传 真:0451-82527111
联 系 人:张东锐
电子邮件:chengda99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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