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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3 16:13: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家庭综合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EGD-CT15174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采购预算
最低服务工时量
南洲街家庭综合服务
自签订合同起为期三年,一年一签
人民币200万元/年,人民币600万元/三年
一年工时:27446小时
三年总工时:82338小时
说明:本市每个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每年定额投入200万元,一般要求项目团队配备20名工作人员,其中相关专业人员至少14名(包括社工10名及相关专业人员4名),故招标文件要求的年度服务工时只计算14名相关专业人员真正的专业服务总工时(包括间接服务工时和直接服务工时)为27446小时,最高不得超过项目年度专业服务总工时27446的110%,即30190小时,最低不得低于项目年度专业服务工时27446小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2. 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3.当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凭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证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本招标公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报名现场核对)购买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14日 09:00 至 2015年06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05月14日起至2015年06月0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6月04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4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3642820转8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生;020-83642820转82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6楼608-6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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