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 投标方可任选一个设计资质和一个工程施工资质作为联合体投标:
设计资质包括: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包括: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旧标准)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旧标准)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新标准)。
3. 投标方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登记。若联合体任何一方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名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仍在有效期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装订到投标书正本中】,承诺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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