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景洪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供货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NLB-BN-1563。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交货期(含安装):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短交货期(含安装)。
四、验收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质保(保修)期: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报质保(保修)期,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六、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七、采购内容:详见后附货物采购清单。
八、投标人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提供所投产品(警用执法记录装备、治安抓拍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需提供生厂商声明书。
(3)所投设备(治安抓拍设备)必须通过公安部最新标准GB/T28181-2011(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无缝对接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平台,实现数据与云南省公安厅对接)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3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公告第八条“投标人条件要求”所需的材料。
十一、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20日08:30时至2016年1月20日09:00时。
十三、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2、缴纳时间:2016年1月19日12时00分前
开发布。
十五、相关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景洪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0996 18608814390
2015年12月31日
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警用执法记录装备 | 161 | 台 |
2 | 治安抓拍设备 | 16 | 台 |
3 | 治安抓拍设备 | 2 | 台 |
4 | C接口镜头手动变焦镜头 | 16 | 个 |
5 | C接口镜头手动变焦镜头 | 2 | 个 |
6 | 30度车道频闪补光灯(最大25m) | 2 | 台 |
7 | 平板窄波单车道雷达 | 22 | 台 |
8 | 支架。防护罩支架 | 60 | 台 |
9 | L型号立杆,6.5米高,8米横臂,含基建、配电箱、防雷等 | 6 | 套 |
10 | 网线 | 720 | 米 |
11 | 安装辅助材料 | 18 | 套 |
12 | 电源线 | 1040 | 米 |
13 | 运营费用(含电费、链路租用费) | 1 | 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