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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2-31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景洪市公安局的委托,对“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供货能力、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YNLB-BN-1563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货期含安装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报最短交货期(含安装)

    四、验收要求:按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质保(保修)期: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报质保(保修)期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标准

    六、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采购内容:详见后附货物采购清单。

、投标人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提供所投产品(警用执法记录装备、治安抓拍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次项目的产品授权书,生产厂家需提供生厂商声明书

    (3)所投设备(治安抓拍设备)必须通过公安部最新标准GB/T28181-2011(提供由公安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无缝对接到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公安局平台,实现数据与云南省公安厅对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15年1231日至20161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景洪市勐泐大道80号活发大厦7楼7003室)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400.00元/份,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公告第条“投标人条件要求”所需的材料。

   十、开标时间

1、 开标时间:201612009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月2008:30时至2016年1月2009:00时。

   十、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2、缴纳时间:2016年1月191200分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开发布。 

   十、相关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费用自理。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委托方均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景洪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云南蓝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691-2160996 18608814390

2015年1231

景洪市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及治安抓拍系统建设项目采购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警用执法记录装备

161

2

治安抓拍设备

16

3

治安抓拍设备

2

4

C接口镜头手动变焦镜头

16

5

 C接口镜头手动变焦镜头

2

6

30度车道频闪补光灯(最大25m)

2

7

平板窄波单车道雷达

22

8

支架。防护罩支架

60

9

L型号立杆,6.5米高,8米横臂,含基建、配电箱、防雷等

6

10

网线

720

11

安装辅助材料

18

12

电源线

1040

13

运营费用(含电费、链路租用费)

1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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