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警察学院单体楼外墙保温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3 08: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吉林警察学院单体楼外墙保温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074(T01)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本项目由吉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吉财采计X[20150416]-6338号], 招标人为吉林警察学院,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警察学院单体楼外墙保温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5T074(T01)
2.2招标范围:单体楼外墙保温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提供的施工图纸所规定的全部内容。
2.3 工程建设地点:警察学院院内
2.4 工期:2015年6月15日-2015年8月20日,共67天。
2.5质量目标: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
3.2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 [2011]32号、[2014]6号文件)。
3.3拒绝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4.1请于2015年 5月 13 日至2015年5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登记证的副本、开户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5年6月4日上午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警察学院
联系人:许新 联系电话:0431-81108195
办公地址:长春市博硕路13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