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新城拉古经济区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3 10:4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沈抚新城拉古经济区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2015-CTZ03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抚新城拉古经济区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招标人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沈抚新城拉古经济区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交付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等手续;
2.3 项目地点:拉古经济区;
2.4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2.5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投标保证金:3万元。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3.4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原件);
2. 投标人所投灯具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授权书;
3. 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
4.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提供原件);
5. 投标人具有LED路灯产品相关专利证书(必须提供原件);
6. 投标人提供的蓄电池,采用太阳能专用全密封免维护胶体蓄电池,须提供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
7. 投标人提供的太阳能电池板,采用高效晶体硅优质电池片,提供由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
8. 投标人具有CE质量认证(必须提供原件);
9.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必须提供原件);
10.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通过招标采购中标太阳能路灯项目单项工程500万(含)2个,1000万(含)以上1个,提供该业绩的采购合同原件;
11. 投标人派驻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类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含二级),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社保缴交证明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2. 投标人派驻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社保缴交证明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3.投标人提供产品节能认证证书、CQC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持相关资料,请于2015年5月13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7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近两年的企业财务报表等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下午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招投标服务大厅(抚顺亿丰东楼,育才街与沈抚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亿丰售楼处西北侧)。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顺沈抚新城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1号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3122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李颂
联 系 人:张力敏 、何孝华
电 话: 024-56597315
电 话: 024-23391330、23392585
传 真:
传 真: 024-2338823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1242848@qq.com
网址:
网址:http://www.lngc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135601040003330
2015年5月13日
招标编号:LNZB02-2015-CTZ035-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抚新城拉古经济区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已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招标人为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沈抚新城拉古经济区农村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交付时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等手续;
2.3 项目地点:拉古经济区;
2.4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资金;
2.5 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投标保证金:3万元。
3、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资格投标;
3.4 其他资格(资质)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提供原件);
2. 投标人所投灯具的生产厂商须提供授权书;
3. 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提供原件);
4. 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提供原件);
5. 投标人具有LED路灯产品相关专利证书(必须提供原件);
6. 投标人提供的蓄电池,采用太阳能专用全密封免维护胶体蓄电池,须提供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
7. 投标人提供的太阳能电池板,采用高效晶体硅优质电池片,提供由国家太阳能光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必须提供原件);
8. 投标人具有CE质量认证(必须提供原件);
9. 投标人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必须提供原件);
10.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通过招标采购中标太阳能路灯项目单项工程500万(含)2个,1000万(含)以上1个,提供该业绩的采购合同原件;
11. 投标人派驻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类二级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含二级),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社保缴交证明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2. 投标人派驻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资格证书、社保缴交证明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3.投标人提供产品节能认证证书、CQC认证证书(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持相关资料,请于2015年5月13日起(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3: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07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证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近两年的企业财务报表等合格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5日下午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抚新城房产交易中心四楼招投标服务大厅(抚顺亿丰东楼,育才街与沈抚大道交叉路口西北侧,亿丰售楼处西北侧)。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顺沈抚新城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抚顺经济开发区滨河路1号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3122
邮 编: 110005
联 系 人: 李颂
联 系 人:张力敏 、何孝华
电 话: 024-56597315
电 话: 024-23391330、23392585
传 真:
传 真: 024-2338823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21242848@qq.com
网址:
网址:http://www.lngczb.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
账号:135601040003330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