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社会工作局湖景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专业社工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社会工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湖景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专业社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FS05CL88
2. 采购项目名称:湖景家庭综合服务中心购买专业社工服务
3.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300万元(100万元/年)
4. 采购数量:一项
5.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5.1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 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证明材料)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9月-11月(3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9.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10.开标时间:2016年1月19日14时30分。
11.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1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30日至2016年1月6日止。
1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sggzy.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4.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5.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社会工作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5202-8003
传真:0757-83205203
邮编:528000
16.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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