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2015-FZSG041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一、 项目名称:光明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
二、 招标文件编号:2015-FZSG041 [2015] 侯财购计[025]号
三、 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 包 | 合同包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简要技 术要求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地址 |
一 | 光明安置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 | 1批 | 638.5 | 详见招标文件 |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13705929906 | 福建省福州市荆溪镇 |
四、 发售招标文件(办理报名手续)时间:2015年5月 13日至2015年5月29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如下:(1)直接至我司办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有效年检)。(2)通过传真办理:按要求提交报名费后,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公司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地址、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招标文件编号)填写清楚发传真至我司,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室。
六、 项目经办人:黄庆杰
七、 联系电话:0591-87767689-608 传真: 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八、 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投标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须具备乘客电梯A级资质;本项目的安装维保企业须具备《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
3.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告知函中有注明复印件无效的则须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正本中提供原件)。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6月3日上午09:15时(北京时间)
十、 开标地点: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交易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县城新区江滨路市民广旁科技中心负一层)。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十一、 标书售价及要求:人民币50元/本(纸质或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十二、 报名费缴交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51008040018000752005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