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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门县文广新局2015年“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17: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ZFCG2015Z0006

 

根据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民生工程的实施需要,规范我省创新文化惠民资金的使用2014年度“送戏进万村”演出活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称赞,为确保全县152个行政村送一场高质量的正规演出,进一步提升“送戏进万村”活动效果,根据安徽省文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的通知》精神,本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服务项目内容

文艺演出的内容应结合我县农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彩、农民喜闻乐见。演出的内容可以是戏曲专场,也可以是综艺演出。戏曲专场可演出整体大戏或35个小戏、折子戏,综艺演出一般不少于15个节目,每场演出时间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二、服务要求

中标的演出服务单位送文艺演出下乡期间自行负责车旅费、住宿费等,不得向演出所在地乡镇、村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确需在农村就餐、住宿的,必须按照规定支付费用,不得增加乡镇政府、村集体及村民负担。

三、服务费用标准

文化活动专项资金每村为4400元(此单价固定不变),演出服务单位通过评标委员会打分确定,采购按照全县18个乡镇分为二个标段:第一标段为:祁山镇(18个村)、金字牌镇(9个村)、大坦乡(6个村)、凫峰镇(6个村)、塔坊镇(9个村)、平里镇(7个村)、溶口乡(6个村)、祁红乡(7个村)、芦溪乡(3个村)、古溪乡(5个村),共76个村;第二标段为:柏溪乡(8个村)、小路口镇(7个村)、渚口乡(8个村)、历口镇(15个村)、闪里镇(8个村)、新安乡(7个村)、箬坑乡(7个村),安凌镇(16个村),共76个村,每村文艺演出场数为一场,为使演出服务单位有充分的休息和准备时间,每天演出场次最多只能为一场,每场补助资金为4400元。(每个标段评审费600元,由预中标单位支付,如果评标时间超过规定时间而延迟按实际时间计算收取评审费)

四、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资格条件

1、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必须是在县级以上(含县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国有、民营艺术表演团体,且具备3年以上演出经历,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2、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具有一定规模,演职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专业艺术院校毕业或艺术类专业技术职称的演员占比不少于10%)。

3、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可演剧(节)目不少于20个。

4、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要具备开展演出活动必备的流动舞台车、音响、道具、服装等基本演出设施设备,并有夜间演出必须具备的灯光等设备。

5、参与采购的演出服务单位应管理有序、队伍稳定、服务态度好、没有不良记录。

五、演出服务单位参与采购须提交的资料

1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业绩荣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可演剧(节)目清单;

4、演职员一览表;

5、设施、设备、道具清单及照片;

6、演出计划安排情况。

7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和保证金汇入凭证复印件

六、服务项目完成时间

从演出活动启动之日起,用两个半月时间,完成送文艺节目到村演出服务活动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6500元人民币,第二标段:6500元人民币(汇入时请备注:XX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于2015529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交至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帐户。

3、账户信息:

名: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祁门县建设银行

号:3400 1697 4080 5300 323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截止时间起60日历天)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被查实的。

4、请各投标单位在标书中附注:

开户行全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以方便退还保证金,开户行全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我中心概不负责。

八、评审办法

一、资格审查:根据省文化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开展 “送戏进万家”活动的通知》要求,对照报名材料,对所有报名的演出团体须进行资格审查。

二、评分标准: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总分100分,其中:业绩荣誉18分,设施、设备42分,节目内容为40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业绩荣誉(18分)。获得省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4分(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留底),最高得分累计不超过18分。获得市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每次加2分(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留底),最高得分累计不超过18分。受到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国家级每次加4分,省级每次加3分,市级每次加2分,县级每次加1分(原件备查,复印件一份留底),最高得分累计不超过18分。

2、设施、设备(42分)

1)舞台车(专用演出):10分(提供照片资料和舞台车、演出车行驶证复印件);

2)音响设备:9分,有全套音响设备(含调音台、音箱、功放得9分;普通音响设备得5分,(提供照片资料)

3)服装、道具及其他设备:16

4)其他设备:7分,有灯光设备、LED字幕设备得7分。(提供照片资料)

3、节目内容(40分)

1)综合性文艺演出团体

节目数15分:30个(含30个)以上得15分,20个(含20个)至30个得10分,20个以下得8分;

节目类型10分:8种(含8种)以上得10分,6种(含6种)至8种得7分,6种以下得4分;

节目内容15分:根据节目单进行综合性评审。

2)剧团(戏曲类)

剧目数20分:30个(含30个)得20分,20个(含20个)至30个得15分,20个以下得10分;

剧目内容20分:根据剧目清单进行综合性评审。

三、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资格、业绩荣誉、设备设施、节目内容部分密封装订一个文件袋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两个副本)。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XX项目**标段投标文件;在201563900分前不得开启。

四、中标单位的确定:2015年度每场演出价格均为4400元, 投标单位无需进行报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对每个投标单位的资格、业绩荣誉、设施设备和节目内容进行评审打分,根据总得分从高至低推选第一和第二中 标候选单位。因考虑时间紧、任务重,每个投标单位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一个标段),如投标人中两个,可优先选择一个标,其它由此标段排名第二名的为中标候 选单位。

五、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及设备、节目内容真实性负责,预中标服务单位确定后,县文广新局将会同监察等部门对预中标人的设施、设备、节目内容进一步核实后,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63900分。

2、开标时间:201563900分。

3、投标文件一份,须密封提交。

4、地点:祁门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联系方式

1、潜在供应商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201552916时前向我中心书面反映。

2、采购单位:祁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联系人:顾圣红 联系电话:0559-4509186

3、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59-4509603

十一、监督单位

祁门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0559-450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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