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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公安局窗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22:0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公安局(采购人)的委托;曲靖市公安局窗帘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企业参加本次投标。
1、项目名称:曲靖市公安局窗帘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旺招字QJ15115-0202
2、项目内容:全遮光窗帘5000平方米,半遮光窗帘6612.50平方米,阻燃窗帘布(复合节能卷帘:阻燃、防水、防霉、防污、抗静电、防紫外线等产品)。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2.1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2交货地点:曲靖市公安局指定地点。
注:供应商必须对所报包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企业;
3.2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安装、售后服务能力;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均为正品,且所有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并在质保期内能免费、快捷地得到相关的售后服务
3.3货物代理商应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原件
3.4如果所投产品实行生产、经营、进口许可证制度,应有相应许可证。如投标人非生产企业进行投标,则投标人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3.5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
3.6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513日至2015519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类似供货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的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1562日14:30~15:00;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6215: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1562日15:00。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靖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0874-3218199
    真:0874-3218199
    址:曲靖市城南片区南江花园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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