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道路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Y-G2015086
发布日期:2015年5月13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道路路面工程施工。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 标 人:凤阳县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凤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道路路面工程施工。起于307省道,止于垃圾场,道路全长1847.744米。
3、工程款付款方式: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后按完成工程量计量支付50%,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计的工程价款的8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付至经审计的工程价款的90%,余款在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付清,均不计利息。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所有范围。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及图纸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服务大厅栏目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资料,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标书费:300元
五、投标(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叁万伍仟元(RMB:35000元);信用保证金:壹拾万伍仟元整(RMB:105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 2、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财务室核验(并缴纳标书费),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道路路面工程施工投标(信用)保证金。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信用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施工单位(无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 联系人:邵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51-65149581-606、8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