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东莞市东部快速路、环城路等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监理服务项目(东采公〔2015〕1305号)招标公告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委托,对东莞市东部快速路、环城路等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监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305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东部快速路、环城路等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监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18,028.14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含如下几个子项目:(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1)环城路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28.8公里的环城路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2016年2月8日至2018年8月31日;
2)东部快速路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28.83公里的东部快速路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2016年2月8日至2018年8月31日;
3)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6.3公里的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2016年2月8日至2018年8月31日;
4)环城路北段(含广园东、广深高速望牛墩连接线)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30.58公里的东部快速路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2016年12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已在东莞市领取《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及IC卡,且处于可用状态,在《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备案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1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15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15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学院路269号
联系人:梁先生,联系电话: 0769-23660959
传真:0769-23660959,邮编523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202号(即时尚电器城楼上)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0769)22317363-8114
传真:(0769)22317373,邮编:5230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0769) 22317363-8114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东莞招标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