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郑东新区河道水面拦污栅、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15:45: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河道水面拦污栅、码头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河道水面拦污栅、码头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河道水面拦污栅5个,码头7座,上述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2.3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约4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在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6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无在建承诺;
4.1.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和证明材料;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地点
4.2.1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
电 话:0371-68865980
传 真:0371-68865980
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河道水面拦污栅、码头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河道水面拦污栅、码头工程施工
2.2招标范围:河道水面拦污栅5个,码头7座,上述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
2.3标段划分:见招标文件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计划投资额:约4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二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投标人在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2年5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6投标人必须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无在建承诺;
4.1.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和证明材料;
4.1.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6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时间、地点
4.2.1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及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
电 话:0371-68865980
传 真:0371-68865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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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