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业务用房主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业务用房主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SGZB2015-014 采购编号:JZCFYDLZB[2015]18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业务用房主体建设项目施工,资金来源为中央省财政资金和区财政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解放西路与瑞丰路交叉口西南。建设一栋五层主楼,框架结构,面积1547平方米。
2.2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通知包含的所有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项目主管部门及业主在报名时将对投标人的廉洁情况进行资格审查,对列入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不廉洁记录名单库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将不廉洁记录情况向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3.5所有投标企业应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经理)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申请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有关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须留存两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 资格审查方法
5.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申请人于
6.2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7.2开标时间为
7.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焦作市中站区司法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解放西路与瑞丰路交叉口西南 地 址:焦作市民主南路普希顿花园19号楼
联系 人: 白先生 联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0391-2959252 电 话: 0391—355500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fyzbdl2010@163.com
10.监督单位:
焦作市中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0391-2958112
焦作市中站区监察局 0391-2946539
焦作市中站区审计局 0391-2950367
焦作市中站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1-2941311
焦作市中站区发展改革委员会 0391-2959201
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