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公路局南安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NA15034
二、项目名称:电梯采购及安装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交货时间:在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送达、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五、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4、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5、投标供应商或委托安装方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资质证书。
6、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证书。
7、提供投标供应商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
8、本项目设有最高控制价,控制价为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990000.00元),凡超过此控制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5年 05 月 12 日起至2015年 05 月 20 日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应在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 06 月 03 日 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5年 06 月 03 日 09:3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林、
十三、银行帐号名称: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银 行 帐 号:9070210010010001407810
开 户 银 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