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废气处理装置及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受惠安泉惠公用工程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废气处理装置及服务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WS2015017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泉惠石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5000吨/日)废气处理装置及服务采购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
(5)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6)合同包一预算价为 ¥4000000.00 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内未被环保部门或媒体通报批评或处罚的书面承诺函。
(8)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5、凡愿意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开 标 时 间:
8、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惠安县资产拍卖行(惠安县城惠兴街螺兴大厦二楼)。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 进行投诉。
12、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5-87257566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邮 编: 362000 传 真: 0595-22553900
联系电话:曾先生、黄小姐 电 话: 0595-22597598
电子信箱:qzwscg@163.com 网 址:www.fjqzws.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18016676503
开户名: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帐 号:7343 1101 8260 000 5562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二0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