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公开招标
作者: 发布于:2015-05-12 16:14:0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发改农经〔2015〕66、67、68、97、99、100、127、128、129号,浔发改投资〔2015〕1、2、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港市水利局、贵港市财政局以贵发改农经〔2015〕71号文下达了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投资计划约68.31万元,建设资金来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配套、县级配套、自筹,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5〕19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
2.2招标编号:GXGC5G2015064-GG
2.3工程建设地点:桂平市大湾镇新桂村,大湾镇榄塘村,大湾镇平塘村,大湾镇界岭村,大湾镇新安村,大湾镇下山村,大湾镇一中,大湾镇二中,蒙圩镇一中,白沙镇洋坡村,白沙镇景乐村榄子山屯,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石龙镇新隆村马安屯,石龙镇思源村片,西山镇永培村,西山镇新岗村长田屯片,西山镇二中,桂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木镇南木村,南木镇高塘村,南木镇第一中学,南木镇第三中学,南木镇第四中学,金田镇新旺村;金田镇罗蛟村,金田镇一中,金田镇二中,紫荆镇花雷村,紫荆镇寻蓬村,紫荆镇田泗村,紫荆镇大评村,紫荆镇白云村,紫荆镇木山村,紫荆镇元安村,紫荆镇古滩村农村,紫荆镇大广村,垌心乡督的村,垌心乡三连村三加、石人屯,垌心乡谷山村等辖区内项目所在地。
2.4工程规模: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安部分约为3794.92万元;
2.5招标范围: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本项目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桂平市大湾镇新桂村,大湾镇榄塘村,大湾镇平塘村,大湾镇界岭村,大湾镇新安村,大湾镇下山村,大湾镇一中,大湾镇二中,蒙圩镇一中,白沙镇洋坡村,白沙镇景乐村榄子山屯,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石龙镇新隆村马安屯,石龙镇思源村片,西山镇永培村,西山镇新岗村长田屯片,西山镇二中,桂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木镇南木村,南木镇高塘村,南木镇第一中学,南木镇第三中学,南木镇第四中学,金田镇新旺村;金田镇罗蛟村,金田镇一中,金田镇二中,紫荆镇花雷村,紫荆镇寻蓬村,紫荆镇田泗村,紫荆镇大评村,紫荆镇白云村,紫荆镇木山村,紫荆镇元安村,紫荆镇古滩村农村,紫荆镇大广村,垌心乡督的村,垌心乡三连村三加、石人屯,垌心乡谷山村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共90个日历天,自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9月22日。监理服务期:总价承包,共 90个日历天,自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9月22日,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或其他水利工程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另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号码,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6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公开出售。
发售人姓名:韦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为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交验。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5月29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桂平市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对4个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如投2个标段或以上的,每个投标人已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评定为第1中标候选人将不参加下1个标段的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
本工程定于2015年6月15日9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
地 址:桂平市水利局
邮 编:537100
联系人:罗股长
电 话:0775-339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内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5-4269418 18378582337
传 真:0775-4269418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595831
贵港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775-4569321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
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5年5月12日
本招标项目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贵发改农经〔2015〕66、67、68、97、99、100、127、128、129号,浔发改投资〔2015〕1、2、3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港市水利局、贵港市财政局以贵发改农经〔2015〕71号文下达了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投资计划约68.31万元,建设资金来中央预算内、自治区配套、县级配套、自筹,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贵水招标备案〔2015〕19号,现对该项目的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
2.2招标编号:GXGC5G2015064-GG
2.3工程建设地点:桂平市大湾镇新桂村,大湾镇榄塘村,大湾镇平塘村,大湾镇界岭村,大湾镇新安村,大湾镇下山村,大湾镇一中,大湾镇二中,蒙圩镇一中,白沙镇洋坡村,白沙镇景乐村榄子山屯,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石龙镇新隆村马安屯,石龙镇思源村片,西山镇永培村,西山镇新岗村长田屯片,西山镇二中,桂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木镇南木村,南木镇高塘村,南木镇第一中学,南木镇第三中学,南木镇第四中学,金田镇新旺村;金田镇罗蛟村,金田镇一中,金田镇二中,紫荆镇花雷村,紫荆镇寻蓬村,紫荆镇田泗村,紫荆镇大评村,紫荆镇白云村,紫荆镇木山村,紫荆镇元安村,紫荆镇古滩村农村,紫荆镇大广村,垌心乡督的村,垌心乡三连村三加、石人屯,垌心乡谷山村等辖区内项目所在地。
2.4工程规模: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安部分约为3794.92万元;
2.5招标范围:桂平市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4标段施工监理服务,本项目作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桂平市大湾镇新桂村,大湾镇榄塘村,大湾镇平塘村,大湾镇界岭村,大湾镇新安村,大湾镇下山村,大湾镇一中,大湾镇二中,蒙圩镇一中,白沙镇洋坡村,白沙镇景乐村榄子山屯,白沙镇第一初级中学;石龙镇新隆村马安屯,石龙镇思源村片,西山镇永培村,西山镇新岗村长田屯片,西山镇二中,桂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南木镇南木村,南木镇高塘村,南木镇第一中学,南木镇第三中学,南木镇第四中学,金田镇新旺村;金田镇罗蛟村,金田镇一中,金田镇二中,紫荆镇花雷村,紫荆镇寻蓬村,紫荆镇田泗村,紫荆镇大评村,紫荆镇白云村,紫荆镇木山村,紫荆镇元安村,紫荆镇古滩村农村,紫荆镇大广村,垌心乡督的村,垌心乡三连村三加、石人屯,垌心乡谷山村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共90个日历天,自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9月22日。监理服务期:总价承包,共 90个日历天,自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9月22日,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2.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或其他水利工程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每项业绩另须提供业主单位的联系电话和传真电话号码,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且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6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 1 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后,方有资格参加投标。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公司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5月22日至5月2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公开出售。
发售人姓名:韦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为本招标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交验。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5月29日17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桂平市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监理共分4个标段,投标人可对4个标段中的1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如投2个标段或以上的,每个投标人已在先评审的标段中评定为第1中标候选人将不参加下1个标段的评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
本工程定于2015年6月15日9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
地 址:桂平市水利局
邮 编:537100
联系人:罗股长
电 话:0775-339221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贵港市民生路地产小区内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5-4269418 18378582337
传 真:0775-4269418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贵港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595831
贵港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0775-4569321
招标人:桂平市水利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诚工程造价咨询
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201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