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第一中学校区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汤阴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就汤阴县第一中学校区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汤阴县第一中学校区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二、招标内容
1、汤阴县第一中学南、北校区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安装
2、采购标号:汤财招标采购【2015】7号
3、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5、交货地点:汤阴县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们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合格有效。
3、具有省公安厅颁发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许可证。
4、外省供应商需提供省公安厅备案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12日至2015年05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4、具有省公安厅颁发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许可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5、外省供应商需提供省公安厅备案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7、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将被拒绝。对上述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06月03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汤阴县第一中学
联系人:王主任
电 话:13526191889
招标代理: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5138890111
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 话:0372-3802630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从网站X年X月X日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获悉,汤阴县将进行项目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 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 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书;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法人身份证;
6、授权委托书;
7、授权人身份证;
8、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许可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院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