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江区农业水务局洛江区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及服务采购的招标公告
受 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委托,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洛江区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及服务采购 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QZWS2015018
2、项目名称:洛江区2013~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部分)项目及服务采购
3、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100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4、招标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一节技术要求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3)有效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6)根据闽防办[2014]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必须为《福建省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专业单位推荐名单》及《关于增补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专业单位的通知》(闽防办[2014]31号)文件之内单位;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
6、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8、开 标 时 间:
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 银行转账方式 提供投标保证金(拒绝现金),并于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泉州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云谷建材市场对面)。
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3004898008 进行投诉。
采 购 人:洛江区农业水务局 联 系 人: 许先生
联系电话:13489891178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云谷大厦后楼四楼 邮 编:362000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郭小姐
联系电话:0595-22555100 E-Mail:qzwscg@163.com
传 真:0595-22553900 网 址:www.fjqzws.com
开户名称: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清濛支行
账 号:7343 1101 826 0000 5562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16676503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泉州市务实采购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