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5-05-12至2015-05-2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22号楼3701室) |
6、联系人: | 李小姐 |
7、联系电话: | 0591-88207525 | 传真: | 0591-88504168 |
公司网址: | www.fjxhzb.com | E-mail: | fzxhzj@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需提供以下资格材料:投标人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需提供《建筑智能化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证书》 (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出具有由投标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无效(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本次采购货物中若是属国务院办公厅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强制采购类产品的,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是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附上产品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投标方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缴费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 ②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应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报名,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或公司)介绍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各一份均须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5-06-02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5-06-02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大道东侧中庚城22号楼3701室开标大厅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广达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州信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3500187000705251436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