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摄像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长春广播电视台 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二、名称、数量及供货期:
采购计划编号 |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供货期 |
JM-2015-10-7556 | 无 | 电视设备 | 1项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
JM-2015-10-7592 | 第一包 | 演播室摄像机 | 1项 | |
第二包 | 前期采访摄像机及附件 | 1项 | ||
第三包 | SDI-ASI编码器及视频工作站 | 1项 |
三、预算金额、资金来源及资金支付方式:
采购计划编号 | 包号 | 预算金额 | 资金 来源 | 资金支付方式 |
JM-2015-10-7556 | 无 | 50万元 | 自筹 资金 | 合同签订之后,设备到货验收合格付款90%;设备正常运行1年后付款10%。 |
JM-2015-10-7592 | 第一包 | 84万元 | 自筹 资金 | |
第二包 | 42万元 | |||
第三包 | 17.4万元 |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应规定。另本项目特定条件详见第九章采购需求。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请于开标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5年12月18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请投标人于 2016 年 1月 5 日 9:00 时至 9:30 时将投标文件送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大厅柜台,同时提交加盖投标供应商财务章的退还保证金收据。逾期收到的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八、投标保证金:每包预算金额的1%计算(取整数到元);交纳方式见《通用部分》。
九、开标:
时间:2016年1月5日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
招 标 人: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中国 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
邮政编码:130011
投标保证金咨询人:周涛 (0431)88779620
技术需求咨询人;金姬兰 (0431)88779602
投标程序咨询人:马 驰 (0431)88779636
网站注册咨询人:祝海磊 (0431)88779630
传 真:(0431)8877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