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南区门前三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南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南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南区门前三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5ZSZFG0039JO。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南区门前三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财政预算:每年1,596,689.03元,三年总计4,790,067.09 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 招标项目主要内容:(详细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①门前三包范围:44条路段共146246m2,垃圾屋8间,112个垃圾桶,16小时保洁。(具体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②良都文化公园范围:清扫面积数16605m2,地下车库内3016 m2,24个垃圾桶,1座卫生间,5个小水池,2个大水池,水体面积共1590 m2,16小时保洁。(具体见用户需求书附件1)
③保洁路段以人行道或骑楼边沿石向路面中心延伸1m道路范围属门前三包保洁范围。
④垃圾桶(或果皮箱)周边附近的垃圾要执检并放入垃圾桶(或果皮箱)内,垃圾屋周边附近的垃圾要清扫干净,每次垃圾屋垃圾清运完后要清洗干净垃圾屋,要求垃圾屋清洗到位、周围没有垃圾、无浓烈异味、无乱张贴乱涂写,没有四害或四害滋生地,地面无明显破损、渠口完好、不堵塞、无积水、无污渍等。
⑤门前三包产生的所有垃圾不允许放入垃圾桶(或果皮箱),要清运至就近垃圾屋(或甲方指定的地方)。
⑥门前三包范围内的绿化带垃圾及树圈内杂草须清除干净。
⑦门前三包路段内的砖头、瓦渣等建筑或装修垃圾由各社区监管部门负责要求当事人清运,垃圾不允许放入垃圾桶、垃圾屋、中转站。如小量砖头、瓦渣等建筑或装修垃圾在不影响作业工作效率的前提下,由作业路段人员自行清运至就近垃圾屋(或甲方指定的地方)。
⑧三包路段保洁时间为每天16小时(从早上6点30分到晚上10点30分。垃圾屋每天早晚6-9点打开垃圾屋门窗给市民投放垃圾。如果中心城区“门前三包”和垃圾屋管理标准调整,则新的要求标准执行。
9车库水浸时,须及时做好排水措施,安全措施,及时将车库积水排除,卫生清理干净,冲洗干净,保证车库的正常使用;水沟堵塞时须进行清理,保证排水畅通。
10根据甲方要求做好水池清洁、换水、水池漂浮物保洁等工作。
11做好公园场地内、公园卫生间的保洁工作,杜绝市民投诉。
2. 如果门前三包清扫保洁范围发生增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计费,并签订补充协议书。
3. 招标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4.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5.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9日五个工作日(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请在www.zhongshancz.gov.cn/cgzx/网站下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 具有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经营服务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否则为无效投标);
4. 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公告之日往前3年,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1日14:30~15:0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6月1日15:00。
4. 开标时间: 2015年6月1 日15: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报名时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南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中山市城南2路1号
采购人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88891291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0760-88361915,0760-88230132(前台咨询)
传 真:0760-88383654
邮 编:528403
E - mail:0760989@163.com
联系 人:梁碧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2日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