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钟山县河东新区二期迎宾大道(南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钟山县河东新区二期路网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钟发改规划【2013】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钟山盛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钟山县
项目名称:钟山县河东新区二期迎宾大道(南段)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ZSZFCG2015服字101号
建设规模:城市主干道路,道路长度为774米,红线宽度40米。
项目施工投资额:约170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工期起算时间:签订施工合同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止。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弱电工程及通讯工程等,按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施工。
项目经理:本项目项目经理未经业主同意,从施工招标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止不允许更换。
施工许可证:中标方从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注册建造师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 2015年 5月12日至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不含图纸费),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必须由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注册建造师)、专职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的身份证和岗位证书及上述人员2014年1月-10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及钟山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回执(必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查询),以上证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留档(必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资料合格方可报名。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钟山盛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钟山县新兴北路综合办公楼
邮 编:542800
联系人:李启生
电 话:18507849966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贺州市江北中路200号经成大厦901
邮 编:542800
联系人:小蒙
电 话:18276495478
2015年5月12日